你司《关于审批城发福星城停车场收费标准的请示》收悉。根据《湖北省价格条例》、《湖北省定价目录》(鄂发改规〔2021〕1号)和《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》、《咸宁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》的相关规定等有关规定, 制定城发福星城(老麻纺厂)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方案,现对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:
一、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
(一)停车服务收费 实行计时收费 ;
(相关资料图)
(二)停车 30分钟以内免收 停车服务费;
(三)停车 超过30分钟后实行累进计时收费,每小时2元 , 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 ,即停车30分钟至60分钟以内按一小时收费;60分钟至120分钟按两小时收费;120分钟至180分钟按三小时收费;依次类推。 一次停车24小时以内,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 。超过24小时另按以上规定标准计时收费。
(四)对长期租车位停放的车辆,由承租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收费事宜。
二、摩托车、自行车、三轮车,执行公务的军车、警车、消防车、救护车、防疫车、救灾抢险车、邮政车、环卫车、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、殡葬车等 免收停车服务费 。
三、进一步加强对停车服务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,加强对收费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,提高服务工作效率。
四、实施收费时,须在停车场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置,按明码标价规定公示计费时段、收费标准、收费依据、服务承诺、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“12315”等有关内容,接受社会监督。
五、本通知 自2023年6月1日起执行,试行二年 。
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23日 市发改委关于 对银泉大道生态临时停车场 收费标准的批复 咸宁城发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:你公司《关于请求正式核定银泉大道生态临时停车场收费标准的请示》收悉。为规范停车行为,缓解停车难问题,根据《湖北省价格条例》、《湖北省定价目录》(鄂发改规〔2021〕1号)和《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》、《咸宁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》的相关规定等有关规定, 制定你司银泉大道生态临时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方案,现对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:
一、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
(一)停车服务收费 实行计时收费 ;
(二)停车 30分钟以内免收 停车服务费;
(三)停车 超过30分钟后实行累进计时收费,每小时2元,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 ,即停车30分钟至60分钟以内按一小时收费;60分钟至120分钟按两小时收费;120分钟至180分钟按三小时收费;依次类推。 一次停车24小时以内,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 。超过24小时另按以上规定标准计时收费。
(四)对长期租车位停放的车辆,由承租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收费事宜。
二、摩托车、自行车、三轮车,执行公务的军车、警车、消防车、救护车、防疫车、救灾抢险车、邮政车、环卫车、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、殡葬车等 免收停车服务费 。
三、进一步加强对停车服务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,加强对收费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,提高服务工作效率。
四、实施收费时,须在停车场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置,按明码标价规定公示计费时段、收费标准、收费依据、服务承诺、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“12315”等有关内容,接受社会监督。
五、本通知 自印发之日起执行,有效期五年 。
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8日来源: 咸宁新闻网微信公众号、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编辑:宋晓宇 监制:洪 伟出品:咸宁日报网络传媒中心
1. 预计本月底建成!淦河上首座气盾坝已现雏形…
2. 国家批复!咸宁,全国第三个……
3. 就在本周,咸宁这些精彩不容错过!
4. 最高处罚100万元!咸宁中心城区开展专项整治
标签: